重慶交通執(zhí)法部門開展專項檢查 護航通航安全
2024-10-22 08:28:07 來源:華龍網
21日,重慶交通執(zhí)法總隊港航海事支隊三大隊發(fā)布消息,為推進落實重慶市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和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,保障航道暢通和通航安全,即日起至10月31日,在嘉陵江草街以上通航水域開展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核意見執(zhí)行情況專項執(zhí)法檢查。
此次檢查,以2020年以來新建、在建(包括竣工未驗收)的臨跨攔河與航道有關項目工程為重點,通過專項執(zhí)法檢查,督促建設單位嚴格執(zhí)行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核意見,保障航道安全暢通。
專項執(zhí)法檢查從五個方面開展:
檢查建設與航道有關工程,建設單位是否就建設項目對航道通航條件的影響作出評價,并按照有關規(guī)定和技術標準要求編制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報告,是否報送有審核權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航道管理機構審核等。
檢查工程建設施工是否按照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審核意見執(zhí)行,對建設工程涉及建設單位、項目名稱和航道、通航的事項發(fā)生變化的,是否向原審核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(xù)。
檢查建設單位是否按照審核意見同步設置完成助導航、安全警示標志標識等航道設施。
檢查建設單位工程開工前、完工后是否按要求報送審核意見執(zhí)行情況以及施工臨時設施及殘留物清除情況等資料。
嚴查未依法報送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材料而開工建設,以及在航道和航道保護范圍內傾倒垃圾、棄渣棄土等危害航道和航道設施安全的違法行為。
市交通執(zhí)法總隊港航海事支隊三大隊表示,如在通航水域上建設橋梁等建筑物,建設單位未按照規(guī)定設置航標等設施的,最高將面臨五萬元罰款。(劉艷)
【編輯:楊夢逸】